关于高州市人民医院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通告
   发表日期:2026-08-04 08:49:06

根据国家部委印发的《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茂名市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统一管理。

高州市人民医院全面落实依法治院,严格按照全市统一的院前急救指挥调度,严格执行政府核定的院前医疗急救收费标准,切实保障急危重患者优先享有急救资源。

对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或者无力支付急救费用且符合规定的急危重伤病患者,高州市人民医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予以施行紧急救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符合规定的急救费用由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支付。

特此通告

 

高州市人民医院

2026年8月3日